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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600105 發表於 2019-10-23 10:24

超額3000萬由車商出保。始可投保。

超額3000萬由車商出保。始可投保。{:2_31:}
說明:
1)丙式不能限定駕駛。
2)颱洪及限額天災,擇一投保。
3)超額可陪對方(第三人)乘客(不含我方乘客)。
4)無殘廢增額險,可用超額補足
5)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險最高10萬。


https://sienta-club.tw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494&highlight=%E8%B6%85%E9%A1%8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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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600105 發表於 2019-11-29 16:10

先講結果論:車體險投[丙]即可,才不會壓縮到車險預算,導致賠給第三人金額不足。

車損傷比較可怕,還是人受傷需要擔心?

要記住「車的價值有限,人的價值難以評估」,投保車險的第一個原則:人比車重要。

如果要從「賠自己」、「賠對方」的險種中優先選一種來投保,

一定要優先選擇「會理賠對方」的險種,投保車險的第二個原則:先考慮「賠對方」的險種,再考慮賠自己的險種。

車體險的重要程度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,主要是因為車體險是用來理賠「自己的車」,車的價值最差的狀況就是壞掉不修歸零了,並不會帶給自己額外龐大的負債。

相對於理賠「對方的車、對方車上的人」,理賠金額可能是百萬或是千萬的,對方一定會據理力爭,這種要賠對方的費用最好還是用保險來轉嫁風險。20191129
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17/4192983

apple 發表於 2019-10-23 18:39

現在要保超額好像越來越多規矩了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9-10-23 19:35

apple 發表於 2019-10-23 18:39
現在要保超額好像越來越多規矩了

是的。{:2_31:}
我指名要[限額]天災事故險。
比了4~5家產險公司後,帶槍投靠他家(原先富×)。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9-10-27 03:55

[有形]資產若沒有[足夠]的[車險]保護,當損失來臨,只能拿出存款彌補;

人也是一樣,生老病痛都可能瞬間消滅累積已久的資產,沒有周全的保護,最終可能功虧一簣。20191026
(文章來源:https://wealth.businessweekly.com.tw/m/GArticle.aspx?id=ARTL003000492)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9-11-28 11:25

正本保單送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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