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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caw.asin 發表於 2018-10-12 16:11

第二年保單

可以請教大家

這樣的保單內容是不是比較好呢?!
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8-10-13 05:43

恩~這個[保單內容]。
是~[以小搏大]的概念去設計的。
保[丙]式車體險~無論肇事原因誰對誰錯,先讓我方修好自己的愛車(保費比甲、乙便宜很多,剩餘預算再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並加重保額,才是保險的原始精神~保你不能承擔的風險。)再由保險公司向肇事方,尋求法律途徑[代位求償]。我方不用單獨面對賴皮鬼,徒增困擾。以上就值回票價不是嗎!。
只是您的總保費偏高~可再多訪幾家保代。應會省更多喔!

按:
1)車險由太太名字投保~省保費。
2)颱風地震海嘯(險種02)~跟我的保單內容有差異(我只保內裝淹水~限額10萬)保費約莫$1387-
3)試算後~總保費(不含強制險)可請車代再折扣5%。
4)有人說新車1、2年保乙式卡平安。我想說的是~您都選擇買車開車了~代表有能力自己維修自己的愛車才是;應該是把多餘的預算運用在[第三責任險並加重保額]。車壞了~[痛一年沒事],人傷亡~[兩個家庭一輩子的痛]。當然~錢多、人笨、無聊是可以保[甲式]。我是這樣認為。
{:2_31:}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8-10-12 17:14

可。
駕駛人傷害險可不保{:2_31:}~建議改用壽險意外險轉嫁即可。
不用報警也會理賠。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8-10-12 17:19

本帖最後由 andy600105 於 2018-10-12 17:26 編輯

~~我的保單~~近5年來都是如此
1.車體損失險-丙式+限(約)定駕駛(夫妻)。
2.全損免折舊險-附加條款。
3.車對車碰撞代車費用-附加條款(3萬)。
4.泡水車補償損失險(10萬)。
5.竊盜損失險(自負額10%)。
6.竊盜損失險全損免折舊。
7.竊盜代車費用-附加條款(3萬)。
8.超額責任險-甲式1000萬(須含第三人乘客及我方乘客)。
9.第三人責任險-傷害(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300萬/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3000萬)。
10.殘廢責任增額-附加條款(1200萬)。
11.第三人責任險-財損(20萬)。
12.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險(20萬)。
13.乘客體傷責任險(自己有肇責始理賠)-每一人傷害(100萬)/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(400萬)。
14.強制險。
2018年11月總保費已降到1.7萬左右。
~~~完~~{:2_27:}

kacaw.asin 發表於 2018-10-12 22:45

andy600105 發表於 2018-10-12 17:19
~~我的保單~~近5年來都是如此
1.車體損失險-丙式+限(約)定駕駛(夫妻)。
2.全損免折舊險-附加條款。


我就是依大大的作為參考的

apple 發表於 2018-10-14 05:04

好便宜的保費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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