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、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。
有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政府機關、鐵路車站、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、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、設有兒(產)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、觀光遊樂業園區等場所,應依規定設置孕婦、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。http://m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505075
感謝分享 w653265 發表於 2018-9-17 10:30
感謝分享
不客氣唷{:2_31:} 養兵千日~用在一時。{:2_31:} 現在沒有強制罰責,一堆沒有的停在母嬰親善停車位
robinya 發表於 2019-3-18 12:39
現在沒有強制罰責,一堆沒有的停在母嬰親善停車位
是的{:2_28:} 本帖最後由 andy600105 於 2019-8-11 20:06 編輯
2019年6月29日起,開始開罰{:2_26:}。20190811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90617001384-2604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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